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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项政策和自身改革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

1998-06-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

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

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

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记者王言彬)朱(钅容)基总理今天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要抓住重点。当前的重中之重是“贯彻三项政策,加快自身改革”,即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朱(钅容)基指出,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保护农民积极性,实行粮食顺价销售的基础;实行顺价销售,是粮食收储企业不发生新的亏损、并逐步消化过去亏损挂帐的关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是防止发生新的亏损和挤占挪用,及时足额供应粮食收购资金的保证;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是更好地执行三项政策的条件。朱(钅容)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行到底。

4月底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朱(钅容)基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分别到安徽、吉林考察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还派出5个调查组分赴十几个省,进行督促检查。一个多月来,各地迅速传达贯彻,认真进行部署,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务院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主要是就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做好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李岚清副总理主持会议,温家宝副总理在会上讲话,国务委员罗干、王忠禹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夏粮收购即将开始,能否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关系到粮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积极性。各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在收购定购粮的同时,要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切实做到“四个不准”,即对农民交售粮食,不准限收、停收,要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不准随意压级压价,对质量差的粮食,可以按规定扣水、扣杂,拉开质量差价,但不得拒收;不准代扣、代缴“乡统筹、村提留”以及除农业税外的其他任何税费;乡镇干部、村干部也不准在粮食收购现场坐收统筹提留款。会议强调,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对农民生产的粮食,只能由承担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直接收购,严禁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到农村直接采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粮食等部门,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会议强调,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坚持顺价销售。只有坚持顺价销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才能不再发生新的亏损、并逐步消化过去的亏损挂帐,才能实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顺价销售是指,在收储环节,国有粮站、粮库(包括所属的尚未独立核算的加工厂)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以粮食收购价格为基础,加上合理费用和最低利润形成的价格进行销售。粮食零售市场要继续放开搞活。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外的其他已经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应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在进价基础上自定销售价格,自负盈亏。地方各级政府和物价、粮食部门在零售环节不应规定统一挂牌最低销售限价;已规定的,要立即改正。各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统一行动,共同执行粮食顺价销售政策,不得低价亏本销售粮食。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和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对那些低价亏本卖粮,造成严重损失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严肃查处。对实行顺价销售后,由于销售量减少,农业发展银行对其必要的运转费用要另立财务帐户,给予贷款。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开支,堵塞漏洞,降低费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会议强调,粮食收购资金必须实行封闭运行。农业发展银行对粮食收购资金,要严格按照“库贷挂钩”、“钱随粮走”的办法供应和管理。要保证收购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对低价亏本销售造成贷款难以收回或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要停止贷款并坚决查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售出粮食后,要及时足额将贷款本金、利息归还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挤占挪用。各地政府不得规定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向财政上交“利润”。今年已决定这么做的,必须立即纠正。各地政府要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把粮食风险基金列入财政确保项目,做到及时拨补、足额到位。

会议指出,国有粮食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只有加快自身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才能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的作用。要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真正面向市场,做到自负盈亏。国有粮食企业要切实做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要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扩大服务范围,拓宽经营领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迅速到位。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市(地)、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粮食、财政、金融工作的负责人,计(经)委、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工商局、物价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的负责人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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